《人民法院报》: 让每一个“经济细胞”都生机勃勃

发布日期:2010-06-07 访问次数: 字号:[ ]


  记者印象

  11万民营企业,外向型经济发达,下辖11个区县悉数荣登全国百强县(区)榜单,2009年全市GDP达4200多亿元,连续多年位列全国最佳商业城市前十名……

  这里是宁波,一个“经济细胞”异常发达、充满浓厚商业气息的现代化港口城市。

  2009年至今年4月,审结各类民商案件7.4万多件,总标的额近300亿元,法官人均结案近120件,是全国平均数两倍多……

  这里是宁波法院,一个仅仅2009年以来就先后荣获“全国法院执行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等100多项国家、省市级荣誉的优秀集体。

  企业稳则社会稳,社会稳则百姓安居乐业。多年来,为了让每一个“经济细胞”都生机勃勃,宁波两级法院积极化解涉企纠纷,不断促进企业管理创新,妥善规范能动司法行为,受到了省市乃至中央有关领导的高度肯定。

  5月中旬,记者走进宁波,走进宁波法院。

  “因案施策,案结事了”

  代表点评

  全国人大代表、宁波市政府秘书长王仁洲:法院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时出台相关实施意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为宁波发展大局及和谐社会建设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4月上旬受理,5月中旬和解,400多员工重新上岗,企业恢复生产。短短一个多月,经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努力,一个濒临破产、负债7亿多元的大型企业成功重组,再获生机。破产企业、接盘企业和债权人代表纷纷送来锦旗,连声道谢……

  在宁波中院院长蒋剑巍眼里,此案不过是宁波法院的日常工作之一而已。仅2009年到今年4月,宁波法院累计已经审结各类民商案件7.4万多件,总标的额近300亿元。

  “对于摊上纠纷的企业,是‘推一下’还是‘扶一把’?是‘杀鸡取卵’还是‘放水养鱼’?这对办案法官是一个考验。”蒋剑巍认为:“服务大局不是空话套话,要落实到每一个案件当中。”从2008年以来,宁波中院针对党委、政府在不同时期的工作重心,先后出台八个指导性意见。“依法、积极、妥善”这个应对金融危机时期的涉企案件审理方针,已经深入每个干警心中。

  “因案施策,案结事了,服务大局。”宁波中院民三庭庭长褚满尝告诉记者,这是宁波法院法官审理涉企案件的习惯性思维。宁海一家燃气表具厂的复活之路,也是其中一个典型案例。

  宁海法院民二庭庭长叶绿芬告诉记者,这家工厂系股东季某和叶某于1997年共同出资组建而成。经营期限届满后,季某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清算企业。宁海法院调查发现,这家企业实际上一直运转良好,一旦解散,不仅影响300多名职工未来生计,对当地经济发展也极为不利。案件起因,完全系股东之间个人性格、经营理念、财产分配等方面的矛盾所致。

  为此,宁海法院多次调解,最终促使季某与叶某达成了以1500万元价格出让自己的股份、企业变更为叶某独资运营的和解协议。

  至此,300多职工保住饭碗,地方经济持续发展。

  “不仅着眼于个案化解”

  代表点评

  宁波市人大代表、奉化市市长张文杰:法院同志们在承担繁重的审理案件、调解纠纷的同时,理性研究规律、总结经验、提炼对策建议,为政府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展示了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值得弘扬、褒奖、学习!

  “贵院不仅着眼于个案化解,还着眼于促进企业规范管理和科学发展,对此我们致以由衷地感谢。”这是宁波恒利达公司写给鄞州区法院的感谢信中的一段话。

  鄞州区法院院长张光宏告诉记者:“企业是和谐社会的‘经济细胞’,人民法院应当积极促进企业规范化管理,让每个‘经济细胞’都生机勃勃。”

  基于上述认识,鄞州区法院年初审理一起涉及恒利达公司的劳动争议案件时发现,该公司制订《员工须知》时程序不周,日后是一个隐患。结案后,法院发出司法建议,建议遵照法定程序重新制订。恒利达公司迅速修订,第一时间向法院反馈并发来感谢信。

  除频频发出大量针对性很强的司法建议之外,宁波法院还深入调查研究涉企案件阶段性动态,积极建言献策。

  今年三、四月间,在劳动争议、建筑房产、金融等七个类型案件的调查报告基础上,奉化法院撰写了《奉化法院2009年涉企案件调查报告》。面世后各界反响强烈,奉化市市长张文杰专门批示,号召认真学习。5月14日,《奉化政讯》全文刊载。

  据悉,2009年以来,宁波两级法院先后向有关党委、政府报送重大涉企案件情况95次,提出专题性报告35份,并向涉诉企业提出司法建议32条。

  工作中,宁波法院还大力推行主动进企业送法活动,积极向未涉案企业通报涉案企业“通病”,提醒他们早整改、早防范。

  全国五百强之一的金田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楼国君告诉记者,公司初创之时每年都要摊上一百多件官司。后来,公司增强了法律意识,江北区法院也通过选派法官上门授课等方式积极“现在,我们一年到头也没有几桩案子。”

  记者得知,宁波法院也非常注重自身服务方式方法的创新和改进。以象山法院为例,该院与浙江东红船业有限公司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了诉调对接机制。仅近两月,该院就参与、指导该人民调解委员处理各类劳动争议纠纷13件,成功调结8件。

  象山法院副院长桂贤芳说:“以前这个企业每年有二、三十个案子进入诉讼程序,今年到目前为止只有2个。”

  “能动司法,不仅要能动,而且要会动”

  代表点评

  宁波市人大代表、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楼国强:法院在为企业提供司法服务时热心、廉洁,处理涉企业案件时公正、不偏袒,我们在感受司法关怀的同时,更对法官这个群体肃然起敬。

  5月18日,奉化法院纪检监察室收到立案庭报送的一份信息表,显示该院受理了一件标的额为1100万元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奉化法院监察室主任孙晶告诉记者,这是今年4月15日该院实施《关于加强大标的案件监督管理办法》以来,监察室收到的第3起大标的案件。根据监督管理办法,监察室和质评办必须全程跟踪上述案件审执情况。

  据悉,上述办法的出台背景之一,是奉化法院党组考虑到主动服务企业时,法官和企业的接触较以前明显增多,因此有针对性地加大了监察力度,力求建立能动司法良性机制,促进服务企业行动的健康长效。

  象山法院近期出台的《关于法官联系服务镇乡(街道)、企业、重点工程的实施办法》,则明确要求建立健全服务台账资料,尤其是注意影像资料的留存。

  象山法院纪检组长韩纪洪告诉记者:“确保能动司法的规范性、公正性和权威性,这是建立能动司法长效机制的必然要求。种种规范,既是对干警的监督,也是对干警的保护。”

  在加强监督、强化保护的同时,宁波法院还强调将直接服务转变为“间接”服务;在最大限度地发挥法院能动作用的同时,减少与企业的直接接触。

  以镇海法院为例。实践中,鉴于辖区内大量中小型塑机企业的粗放式管理和恶性竞争情况,镇海法院研判审执情况形成调研报告,随后向镇海工商联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建立塑机行业联席会议解决上述问题。镇海工商联很快采纳建议,并多次邀请法院派员出席联席会议,现场为企业授课普法。

  宁波广大干警对这些措施非常认可。江北区法院民二庭庭长吕晓峰告诉记者:“我们法官认为,能动司法,不仅要能动,而且要会动。在这些措施的限制和保护下,无论‘坐堂问案’,调查取证,还是积极主动服务企业,心里都有一份坦然的安定感,能动司法的积极性自然也就更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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