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鄞州 劳动争议有了对症“良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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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出台了《劳动争议案件司法审查情况报告(2009-2011)》白皮书,发行到鄞州区所辖企业、区劳动仲裁委、区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等政府机关。旨在通过规范企业人事管理,保护劳动者的利益,减少纠纷,促进劳资关系的和谐;提供部门联动、共同解决劳动争议的有效模式。
背景:源头上控制纠纷 鄞州,作为宁波这座沿海城市中最璀璨的明珠之一,正以惊人的发展速度吸引着四方的目光。 快速的经济发展吸引了全国各地的劳动力量,然而,民营企业自由的发展步伐、劳动者日益精明的维权手段,却造就了日益膨胀的劳资纠纷。尤其是从2008年起,劳资纠纷频发,矛盾突出,劳动争议案件数量从2006年的406件、2007年611件,飙升至2008年的1378件、2009年度1084件。2010年,案件数量虽下降至777件,但审判任务仍然很重。 面对繁重的审判任务,鄞州法院在2009年6月设立了浙江省首家具有独立建制的劳动争议审判庭,专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至2011年6月,劳动争议审判庭成立刚好两年,两年来,鄞州法院在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中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鄞州法院出台了《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司法审查情况报告(2009—2011)》。 这份6300多字、共12页、图文并茂的白皮书发行了300份,分为四个部分,对近三年来该院的劳动争议案件基本情况及特点进行了介绍,突出强调“大调解、中仲裁、小诉讼”的纠纷处理格局已经基本形成;分析了企业败诉的主要原因,并以具体的实例引导企业避免违规行为的出现;结合时代背景,提出了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中应注意的几点问题,比如劳动者过度维权、虚假诉讼等;白皮书提出了进一步防范和化解劳动争议纠纷的相关建议和对策。 内涵:为企业败诉把脉 鄞州某集团公司拥有国内著名的驰名商标,其所涉行业横跨房地产、医院、空调等领域。但是,由于公司人事管理缺乏规范性,导致该集团公司涉及的劳动争议案件日益增多。2009年度,该集团所涉及的劳动争议案件高达118件。 对此,法官们深入企业内部,与高层和员工展开交流,翻阅他们的用工合同和相关规章制度。 在此基础上,鄞州法院出台了专门针对该集团公司的劳动争议司法建议白皮书,深度剖析了该公司的用工管理缺陷,向该公司提出了全面有效的司法建议。 法院的努力并不止于此。在发出该司法建议白皮书后,法官还通过跟踪回访等形式,实地考察该集团公司在人事管理上的不规范之处是否得到改善。每次看到法官回访,公司的老总都万分热情:“谢谢你们,专门为我们公司开出良方。” 法院“对症下药”的做法取得了良好的成效。2010年度,该集团公司劳动争议案件数量下降为30件,2011年度仅为1件。 在今年出台的《劳动争议案件司法审查情况报告》中,鄞州法院将个案适用的“良药”扩大适用到普遍的企业主体。法院通过分析得出,自2009年6月至2011年6月期间,共办结1627件劳动争议,其中用人单位败诉的为1502件,占全部案件的92.32%。针对这一情况,该白皮书总结了企业败诉的主要原因,希望企业可以对照白皮书中提出的败诉原因,自我检查,查漏补缺,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劳动纠纷。 白皮书将企业败诉的主要原因分为四类:未足额支付工资、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因劳动合同解除或变更而产生,以及因工伤保险纠纷而产生。在分析败诉原因时,白皮书将每一种原因涉及的情形都进行了最大限度的细化,以增强白皮书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以未足额支付工资的败诉原因为例,该原因被细化为未支付节假日加班工资、发放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等五类。 白皮书总结的经验,提取于个案,却可以适用于各个用工企业。“这种温和的提醒方式,不但可以促进我们自我改进,更可以帮助我们从源头上控制劳动纠纷的产生,从而节约诉讼成本。”鄞州区某泵业公司人事经理周文红如是说。 递进:须警惕过度维权 王某是鄞州人,在2009年因所在公司未足额支付其节假日加班工资诉至鄞州法院,并获得胜诉,此后又因其他原因在一年内向法院提起三次诉讼。经过多次出庭,王某积累了一定诉讼经验,他的角色开始由自我维权向“职业代理人”转变。他一有空就到其他大公司门口蹲点,怂恿员工与公司打官司,自己则从中谋取“代理费”。王某的这一做法,在法律上被称为“黑代理”。 根据法院的审判经验,过度维权还表现在劳动者缠诉现象频发,并且高价索赔谋求诉讼利益。个别劳动者频频提起劳动争议诉讼,隔三差五就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法院经常能见到一些老面孔,此种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浪费了司法资源。 针对这种现象,白皮书将“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中其他值得注意的问题”作为单独的一部分加以阐述说明,提出了现实社会中存在的五种不正常的劳动诉讼情况,除了劳动者过度维权、“黑代理”之外,还包括虚假诉讼、诉讼主体从普通职工向高层管理人员蔓延、劳资利益难以平衡等。 “这些问题值得我们高度注意。”白皮书中这样写道。
“良药”治顽疾 2011年4月,鄞州法院院务会议室,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庭的法官们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仲裁庭的仲裁员们围坐在一起,讨论近期审判和仲裁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 “王法官,刘某半年内已经来我们仲裁委四次了,对于这种过度维权的行为,你们有什么好的建议吗?” “林老师,你们在仲裁的时候怎么认定劳动者是否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啊,我们要统一一下。” 讨论声此起彼伏。这里举行的是鄞州法院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联席会议。像这样的会议,自2009年6月以来,已经举行了近10次。 在联席会议的基础上,法院和仲裁委还确立了各自特约联络员,对劳动纠纷定期进行通报,并及时发现调裁诉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就一些法律适用理解的偏差深入进行探讨,对一些时效的期限、举证责任的分配等原则性问题进行规范,使得劳动仲裁和法院诉讼的裁判宗旨保持高度一致。 “这样做有效改变以往仲裁、诉讼步调不一的状况,裁决结果改变率有较大幅度下降,司法公信力明显提高。”鄞州区劳动与社会保障局仲裁科科长李卫平评价说。 在这份白皮书中,部门联动的精神也贯穿始终。白皮书的最后一部分是“进一步防范和化解劳动争议纠纷的相关建议和对策”,在该部分,法院努力尝试为部门联动提供实用、可靠的互动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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