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快报》:审理知识产权案 法官“小鬼当家” 还要会点八卦

发布日期:2011-04-27 访问次数: 字号:[ ]





    昨天下午,鄞州法院和北仑法院合办了一场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各自区域内发生的服装品牌侵权案情况通报案例包括雅戈尔集团诉李某确认注册商标权纠纷案、ELAND品牌诉鄞州某服装厂侵犯商标权案、耐克公司诉浙江某进出口贸易公司侵犯商标权案等,媒体都曾有过持续关注。

    会上,两个院的副院长不约而同提到一点,知识产权庭的法官,是院里年纪最轻,学历最高的,像北仑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平均年龄只有31岁。而前天中院举办的类似发布会上,副院长张宏伟提到,中院也是这个情况。

    跑了法院线近一年,我有个感觉,旁听知识产权案,比刑事案和一般民事案头痛得多,原告被告都是道理一大堆、证据一大堆。复杂的知识产权案,为什么反而是“小鬼当家”?

    会后,我跟北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陈广秀交流,她本人就是个才33岁的年轻女法官、博士学历,曾办过著名运动品牌PUMA起诉北仑两家大卖场的商标侵权案。

    陈广秀说,“知产案涉及到多个法律,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合同法……所以需要高学历、对法律足够精通,有时案子涉及到国外品牌,可能还要熟悉一些外语,这或许是年轻人更胜任一些。”

    她提到,办知识产权案,有时甚至需要稍微“八卦”一点。

    “年轻人喜欢上网浏览一些文娱新闻,关注哪些电影、哪些歌比较红,这也是我常常在做的事情,譬如一首歌被侵权,这首歌本身传播效果怎样,跟被著作权人的损失有多大息息相关,也是我们审案子考量的因素之一,所以平时会有意识地关注这方面。”

    鄞州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何彬彬,同样是个年轻女法官,爱好文艺,她说,“我本身就比较喜欢唱歌,关注文艺作品,既是爱好,也是工作需要。”

 

第1页  共1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分享到: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