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宁波鄞州“小巷法官”谱写和谐大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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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结合法官职业特长、本院青年干警的创造力和积极性、社区居民对法律知识的需求,创设了“小巷法官”这一崭新的活动载体。经过半年的实践,该活动日趋成熟,成果显著。
2012年1月,浙江省委副书记李强对鄞州法院开展的“小巷法官”批示予以肯定,并要求相关部门调研和推广。 2011年6月的一个周日,鄞州法院首批4名“小巷法官”来到彩虹社区的活动室,正式登台亮相。 当天,其中一名“小巷法官”庞俭力给社区居民上了一堂以“婚姻家庭法律热点问题”为主题的法制课。他着重讲述百姓最关心的婚姻家庭中涉及的财产问题,受到了社区居民的热烈好评。 “‘小巷法官’主张的是平易近人的理念。”活动的发起人、鄞州法院团委书记毛冠达介绍说,“我们希望以最朴实的案例、最通俗的语言、最真切的感情,让大家熟悉法律、了解法律,带给社区百姓更真、更善、更和谐的感情。”鄞州法院选派了几名业务精通、贴近群众的不同年龄段法官,利用8小时外的时间为生活在周边的邻里、社区居民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引导诉讼服务。 彩虹社区里有一位已经退休的王阿姨,她的父亲于8年前过世,她母亲将夫妻共有的房子在4年前过户给了王阿姨的女儿。2011年上半年,王阿姨的母亲也过世了,王阿姨的另外3个哥哥认为母亲的行为侵害了父亲的共同所有权,这套房子应当遗产继承,一家人为此闹得不可开交。 一天下午,王阿姨买菜回家,恰好看到社区的健身广场上拉着“青春护法进小巷,帮困解难在身旁”的横幅,几张桌子摆成一排,好些居民把几个法官团团围住。王阿姨也挤了进去,向“小巷法官”讲述了自己遇到的难题。 听完后,“小巷法官”先是释明法律关系:王阿姨的母亲擅自过户房屋,确实侵害了共同所有权,应当撤销。王阿姨连连点头,但又有点担心地说:“我的3个哥哥一直说要起诉,打起官司来,一家人连亲情都没有了。” 听到这里,“小巷法官”赶紧向王阿姨要来了她及她哥哥的手机号码,并答应她会把矛盾纠纷彻底化解好。两名“小巷法官”多次电话联系王阿姨的家人,分别做思想工作,其中一次还上门化解矛盾。最终,双方达成调解意向,事情圆满解决。 除了定期进行普法活动外,“小巷法官”更注重帮助社区居民化解矛盾纠纷。“我们主要采用两种形式来帮居民化解纠纷。”毛冠达介绍说,“一种开展广场集中咨询。还有一种是通过‘法律咨询屋’提供法律服务,社区居民可以在固定的开放时间向‘坐堂’的‘小巷法官’咨询法律问题。” 自“小巷法官”活动自启动后半年以来,鄞州法院已坚持开展集中法律咨询活动4次,接受法律咨询150人次,解答法律问题178个,定时接受咨询16次,接待社区群众49人次,解答法律问题118个。 为了更好地贴近社区百姓,鄞州法院还向社区居民公布了24小时开机的手机号码、QQ号、微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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