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微时代”的亲民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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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微诉讼”、“微法官”,到“微平台”,我之所以给这些创新的做法冠以“微”字,是因为从这些改革之中,我们看到了“高效、便民、透明”的符号,他们标志着新时代的司法进步,他们带来了鼓舞人心的力量。——题 记
微博创造的“微时代” 老外看到中国人吃饭,问:你们吃饭前都要拿手机照一下,这样可以检验有无地沟油吗? 中国人答:不是,我们只是在发微博。今天在哪里吃饭,吃了什么,都要“微博一下”。 这股风气发展到人们忍无可忍时,有人出了新规矩:吃饭时,把手机全部交出来叠在一起,谁先拿手机,谁就买单。 微博,一个在两年前还让人陌生的词汇,如今像狂风暴雨一样席卷了我们的生活。有了微博,任何八卦新闻都能第一时间掌握;等地铁、堵车时人们不再抱怨无聊;失散多年的朋友突然出现;农民卖不掉的香蕉橘子一下子有了销路。 微博,使每个人都是媒体,使每个人都能在第一时间聆听到其他私人媒体的声音。一个全新的“微时代”,在不经意间横空出世,改变着我们的世界。 向微博学习 值得一提的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很多餐厅、企业、品牌都开始有了自己的微博,机关单位也不甘落后,纷纷办起官方微博,希望能够抓住潮流的尾巴,以体现自己的“亲民”形象。 作为一名法院干警,我赞同这种紧跟时代的努力方式,但我认为,我们更应该做的是从微博普及的现象中分析事物的本质,从中取经,方能获得真正的”亲民“策略。 在我看来,微博有传统媒体不具备的三大优势。 第一个优势是“高效”。140字的上限,让我们长话短说,随时可说,有一点点小小的灵感、动动手指就可以发布一篇微博,这种简洁的表达方式把我们从复杂的遣词造句中解放出来,任何一个草民都可以是作家,从容而愉快地行使自己的话语权。 第二个优势是“便捷”。微博的成功在于它搭载了智能手机的顺风车。大屏幕手机的普及,让微博成为很多手机用户的必备软件。手机可以上微博,给微博插上了穿越时空的翅膀,使微博可以随时随地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之中。 第三个优势是“透明”。微博的完全开放,使很多原本会被传统媒体屏蔽掉的信息在第一时间出现在微博中,匿名的特点让敢爱敢恨的人们能够说出真话,表达心声。因为透明,所以真实,这是很多人选择微博作为获取信息渠道的重要原因。 如此看来,微博找准了人们不想浪费时间、贪图便捷、好奇心强烈的个性特点,用全新的方式为我们送上了传媒盛宴。 一个小小的“微”字,已经成了“高效、便捷、透明”的代名词。 分析完微博的特质,回到我们基层法院的工作。作为化解矛盾纠纷、推进社会管理的审判职能部门,法院承载了很多处于绝望边缘的人们的期望,因此,有着很大的压力。我们一直在讲社会管理创新,一直在讲司法为民,我们希望能以一种贴近基层、追求公正的形象出现在百姓面前,我们希望得到百姓的认可。从这个美好的愿望出发,我们或许可以学学被广大人民群众所认可的“微博”。 “微诉讼”与高效 在加强社会矛盾化解时,我们要学习微博的“高效”。提起打官司,百姓往往一脸愁容,觉得这必定是一场时间和精力上的拉锯战。这种反感的情绪让法院在百姓心中的形象大打折扣。因此,在保证实体公正的前提下,要尽可能简化程序,为当事人节约司法成本。去年开始在部分基层法院试行的“小额速裁程序”,似乎可以被称做“微诉讼”,非常符合“高效”的特点。 小额速裁程序是指对法律关系单一、事实清楚、收案标的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案件,经当事人同意后,可以实行简易程序的再简化,争取当日立案、当日转办、当日通知,尽量做到当庭判决。 小额速裁程序灵活简便,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调解或开庭安排在晚间或休息日。而且,在庭审程序中,可以不区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阶段,程序灵活简便,老百姓不用请律师就可以自己参加诉讼。除了程序上的简洁之外,小额速裁案件实行一审终审,不服判决的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0日内向原审法院提出异议申请。 小额速裁程序出台以来,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以笔者所在的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为例,2011年5月至12月,共受理小额速裁案434件,自动履行率95.16%,平均审限2.32天,调撤率95.62%,无一件提出异议申请。 “微法官”与便捷 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时,我们要学习微博的“便捷”。我们要摒弃作秀的思想,站在百姓的立场上,为他们提供便利的司法服务,只有真正方便了,才能被他们所接受。今年1月,浙江省委领导对鄞州法院“小巷法官”活动进行了批示,“微法官”开始以崭新的形象进入人们的视线。 2011年7月,鄞州法院启动“小巷法官”试点工作,将居住在辖区内彩虹社区的4名法官命名为“小巷法官”,就地为居民提供司法服务。“小巷法官”有专门的名片、QQ号码、注册名为“鄞州法院小巷法官”的微博、24小时开机的电话。 “小巷法官”采取流动普法和固定坐堂相结合的服务模式,除在节假日开展各类普法讲座、广场设摊服务以及日常随时进行网络普法外,还在社区建立“法律咨询屋”。“小巷法官”利用业余时间开展坐堂服务,接受群众咨询,对社区居民矛盾纠纷实行专人全程跟踪化解,确保大多数矛盾能够化解在萌芽状态、消化在社区内部。 “小巷法官”以其便民的特色服务,受到了社区居民的好评。运行6个多月来,彩虹社区居民2011年下半年诉讼案件比上半年下降73.3%。下一步,鄞州法院将在更多的社区设立“小巷法官”,并积极探索以“小巷法官”打造“无讼社区”的具体模式。“微法官”将释放出更大的能量。 “微平台”与透明 在实践公正廉洁执法时,我们要学习微博的“透明”。我们要从制度体系入手,控制每一个容易诱发道德危机的“节点”,才能使得执法得到百姓的认可和信服。 2012年,鄞州法院着手开发了阳光司法信息公开的“微平台”,通过互联网站、触摸屏、手机短信、电话组成的公开系统,面向社会公众公开“立案基本信息、开庭公告信息、庭审视频信息、裁判文书信息、诉讼证据资料信息、执行信息、鉴定评估拍卖信息”等七类信息,最大限度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微平台”的出现,将审判工作全面透明化,当事人可以通过低成本的方式获取最全面的信息。法院审判工作开始摆脱神秘、难以公开的姿态,变得更加亲民。 从“微诉讼”、“微法官”到“微平台”,我之所以给这些创新的做法冠以“微”字,是因为从这些改革之中,我们看到了“高效、便民、透明”的符号,他们标志着新时代的司法进步,他们带来了鼓舞人心的力量。 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在这个日新月异的“微时代”,我们必须迈开步伐,紧跟时代的音符,才能找准节拍,找到真正有效的“亲民”策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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