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专版:把全社会都请到“旁听席”

发布日期:2014-01-24 访问次数: 字号:[ ]





    2014年1月1日,秦某和钱某在监狱度过了新年的第一天。
  十几天前,他们因污染环境罪被宁波市鄞州区法院判刑。与以往的案件审理不同,开庭当天,法院通过微博“宁波鄞州法院”进行了庭审直播。这起案件,法院当庭进行了宣判,秦某和钱某在网友的“众目睽睽”下分别领刑1年、9个月。
  微博“晒”庭审

  “#庭审直播预告#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秦某、钱某污染环境一案,将在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案件审理当天,“宁波鄞州法院”发出了一条预告信息。
  这起案件是最高检、最高法出台《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后,鄞州法院审理的第一起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我们通过“宁波鄞州法院”全程参与了案件的审理。
  上午10点左右,秦某、钱某由法警带入法庭,两人一胖一瘦,一高一矮,都穿着厚厚的夹棉睡衣。公诉人、审判人员分别落座。
  15分钟后,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起诉书一共有三页,“宁波鄞州法院”以照片形式公布了全文。
  起诉书指出,2013年5月初到8月30日期间,秦某和钱某经事先商量,在鄞州区某加油站附近合伙开办一家电镀厂。此后,他们在未取得环境影响批准文件和无污水处理设备工序的情况下,私自从事电镀锌生产,并将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宁波市鄞州区环保局检测报告认定,该厂2个排放池排放的废水中重金属铬超过排放标准3倍以上,已严重污染周边环境。
  公诉机关认为,秦某、钱某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应该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由于被告人自愿认罪,本案适用了简易程序审理。

  跟着“宁波鄞州法院”旁听

  随后,法警将钱某带下去暂押候审,公诉人先对秦某进行讯问。随着“宁波鄞州法院”逐条发出公诉人与秦某间的一问一答,我们对案情有了更深的了解。
  秦某早先也开过一家小型电镀厂,而钱某是做五金生意的,时常会找秦某进行电镀加工。后来,秦某的厂要搬,他就和钱某商量,一起办个新的电镀厂。
  秦某承认,事情最先由他提出,钱某也同意。两人说好五五分成,设备由秦某负责,厂房建设钱某负责。因为申请不到营业执照,电镀厂属于无证经营,工厂主要从事镀锌加工,原料是硫酸、盐酸等。秦某说,他也知道废水会污染环境,但从5月到8月,他们还是电镀了50吨金属。
  公诉人:你们电镀用的是什么水,之后排放的是怎样的水?
  秦某:用自来水,排放的水呈乳白色,我觉得没有什么严重的味道,就直接排到下水道去了。
  公诉人:你们厂里有没有购买污水处理设备?
  秦某:没有,本来想买,但价格太高,买不起。
  讯问、举证、辩论、被告人陈述……10点57分,庭审在持续近一个小时后,终于接近尾声,“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宁波鄞州法院”在微博上这样写道。
  11点04分,判决书的主要部分也以照片形式展示在微博上,秦某和钱某污染环境罪罪名成立,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罚金1万元,有期徒刑9个月、罚金8000元。

  能普法更能警示

  11点05分,最后一条微博宣布本次微博庭审直播结束。至此,“宁波鄞州法院”一共发布25条微博,4张庭审现场照片,所有微博共被转发115次,评论33条。
  网友“jingshangi”一直关注着案件的审理过程,不时地转发、点赞。他评论说,这次庭审“对于那些不法行为者有很大的警示作用”。
  担任审判长的鄞州法院刑庭副庭长马晓说,微博直播就是把不能到现场的公众“请进”法院旁听席,了解庭审过程,“以微博公开促司法公正,普法宣传面也更广,更能起到教育、引导、制约、规范的作用”。
  从微博上的现场照片看,整个刑事法庭的旁听席虽然不大,但坐得满满当当,鄞州区环保局还专门组织20人参与旁听。
  鄞州区环保局法制科工作人员崔凯军说,他知道法院通过微博直播庭审后,就立即联系了相关人员,用环保局的官方微博“鄞州环保”及时转发法院发布的每一条微博。“微博直播庭审,不仅方便环保工作者和行政执法人员全面了解案件审理动态,更能对其他环境违法行为起到震慑作用。”崔凯军说。

  新年愿望:

  微博直播庭审常态化

  微博直播庭审是非常好的司法公开形式,丰富了庭审公开的渠道,使庭审现场以更加亲民的姿态与公众见面。我希望,在新的一年里,微博直播庭审能够实现常态化,定期选取典型、新颖、有普法价值的案件进行微博直播。作为法官,也要不断提升业务水平,以适应新媒体时代公众对司法公开的新要求。
  ———马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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