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专版:鄞州 小巷法官改变社区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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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而言,“小巷法官”是其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一块金字招牌。去年10月,在社会各界纪念毛泽东批示“枫桥经验”50周年之际,“小巷法官”被作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典型代表再次进入公众视线。 从2011年7月至今,“小巷法官”已经走过了两年半的时间,鄞州法院的65名小巷法官,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独特的亲和力,通过一个个生动的成功案例,悄然改变着社区居民的生活。 对于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而言,“小巷法官”是其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一块金字招牌。去年10月,在社会各界纪念毛泽东批示“枫桥经验”50周年之际,“小巷法官”被作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典型代表再次进入公众视线。 从2011年7月至今,“小巷法官”已经走过了两年半的时间,鄞州法院的65名小巷法官,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独特的亲和力,通过一个个生动的成功案例,悄然改变着社区居民的生活。 ■禽流感时期,鸽子不再飞 2014年新年临近之际,江浙一带再次爆发禽流感疫情,与一年前爆发的禽流感相比,惠风社区的居民们不再那样忐忑不安,因为,再也没有人工饲养的鸽子在小区里飞来飞去。而2013年4月,禽流感第一次大规模爆发的时候,7号楼的养鸽专业户刘某在仍自己的家中养了上百只鸽子,弄得小区的居民人心惶惶。 几年前,刘某为了养鸽子,专门在惠风社区买了一套住房。平日里,鸽子总在小区上空飞舞,也算是小区的一道风景。然而,2012年禽流感爆发之际,这些鸽子就不再受到欢迎。居民纷纷登门,要求刘某转移鸽子。刘某不同意,称自己是信鸽协会的会员,养鸽子合法。有的居民就大喊要“拿枪把鸽子一只只打下来”,邻里关系出现了僵局。 住在惠风社区的小巷法官陈文生知道这件事后,登门与刘某沟通。一开始刘某态度并不好,冲着陈文生说:“你们打死鸽子好了,打死了我就去告你们。” 陈文生拍拍刘某的肩膀,让他静下心来,然后微笑着说:“现在是非常时期,你养鸽子的行为对小区其他居民的健康安全造成了威胁,如果要打官司,你还未必赢呢。养鸽子本身当然是合法的,但是也要考虑特殊情况。” “你说得挺容易,那么多鸽子,你让我怎么处理,难不成都烧了?”刘某语气变得稍微缓和,但是仍没有答应把鸽子挪走。 “我可以帮你想办法找新的养鸽子的地方。”陈文生爽快地说。 “那鸽子搬家也要时间的,这段时间居民们再上门来骂我怎么办,我一开始态度不好也是因为近几天被他们骂烦了。”刘某说出了自己的心声。 “那容易啊,那几个经常上门给你做工作的人,我都认识,我会做他们的思想工作的,邻里之间还是和睦相处最重要嘛。”陈文生的话给刘某吃了一颗定心丸。 在陈文生的帮助下,刘某在郊区租了一个空置的厂房,鸽子顺利“搬家”,小区又恢复了以前的宁静,之前扬言要把刘某鸽子打死的那个居民,见到刘某也开始点头微笑。 2011年7月,鄞州法院将居住在彩虹社区的5名法官任命为小巷法官,利用小巷法官居住在社区的优势,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调解等服务,掀开了“小巷法官”活动的序幕,运行6个多月来,彩虹社区居民2011年下半年诉讼案件比上半年下降73.3%。由于形式的新颖性和效果的显著性,“小巷法官”被多位省市级领导批示,并开始受到媒体关注。2012年7月,“小巷法官”活动从一个社区推广至12个社区,小巷法官也增至65名。 陈文生是鄞州法院立案庭庭长,同时他又是惠风社区小巷法官负责人。在法院,他是穿着法袍的法官,同时要负责立案、信访和小额速裁审判等诸多事宜;在小区,他是居民的知心朋友,定期坐堂接受居民法律咨询,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答他们的困惑,遇到需要调解的案件,就主动上门帮助居民化解纠纷。 “我很喜欢小巷法官这份‘兼职’工作,其本质是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帮助自己所在社区的居民。因为我是法官,他们信服我,因为我是他们的邻居,他们信任我,这两种优势让我可以更好地进行调解工作。”陈文生这样诠释自己对小巷法官的理解。 ■多年前欠下的物业费 2014年新春到来之际,宁波本地媒体刊登了这样一则新闻:东湖花园内河上惊现3只充气“大黄鸭”,成为小区一道独特的风景线。据了解,这是东湖花园十几户业主共同集资购买的。 “现在小区物业公司服务水平提高了,小区环境治理得不错,我们心情也舒畅了很多,心甘情愿自己花钱,给小区增加一点过年气氛。”其中一位业主说。 而在2012年,东湖花园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还异常尖锐,物业公司为很多业主拖欠多年物业费而头疼,而业主也对物业公司表现出很大的不满。这其中的改变,离不开小巷法官的努力。 2012年11月24日下午,东湖社区(东湖花园所在社区)的3名小巷法官来到该社区的“小巷法官办公室”,召集物业公司负责人、拖欠物业费业主代表,召开了恳谈会,充分听取业主们拖欠物业费的原因。业主们一看法官在场,开始各抒己见—— “你们物业公司什么时候能及时把垃圾桶清理干净,我们什么时候交物业费!” “小区花园有人种菜你们也不管,凭什么让我们交物业费?” “物业公司对小区共有部分的管理可谓一塌糊涂,公共设施破坏严重,有的已经很陈旧了,都没有换。” 说到公共设施,物业公司负责人一下子满腹委屈:“我们也想换新的,但是那么多业主不交物业费,哪里有钱买新的?” “我明白了,这是一种恶性循环,物业公司服务不好,业主不肯交钱,于是物业公司服务就更不好。”鄞州法院民二庭原庭长(现任大嵩法庭庭长)、东湖社区小巷法官负责人陈高龙说。 陈高龙一总结,在场的人纷纷点头,他继续说:“不管是业主,还是物业公司,大家都希望解决问题是吧?”大家再次点头。 “我给你们出个主意,你们听听看行不行。”陈高龙说,“那么多业主不肯交钱,物业公司的服务态度必然是有问题的,你们应该先端正自己的态度,向业主表明自己会提升服务质量的意愿,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可以先从及时清理垃圾、加强共有部分管理这些不需要额外花费的事物做起。这样,业主就会改变对你们的看法,就愿意把物业费交上来,然后你们再更新公共设施,这样,恶性循环就会变成良性发展。” 物业公司负责人听后当场表态,在一周内出台物业管理整治方案,在场业主也表示,自己懂得做人的基本道理,如果物业公司做得好,不可能拖欠物业费不付。 一年多后,物业公司负责人再次遇到陈高龙时,仍对这次恳谈会记忆犹新。他说多亏了小巷法官给他们制造这样的机会,让物业公司认识到自身存在那么多的不足,原来服务水平提升了,业主自动缴费率真的会随之上升。 存在拖欠物业费现象的不止东湖花园。2012年12月初,五家物业公司先后就物业欠费纠纷起诉至鄞州法院,这批案件中,因拖欠物业费被诉的业主共有1041户。 由于鄞州区物业欠费纠纷数量巨大,在司法资源有限的前提下,尚无法通过一般的诉讼程序加以解决。此时,小巷法官就以其独特的“属地优势”,担任起化解物业纠纷的“老娘舅”。小巷法官纷纷深入社区,召集物业公司、欠费业主代表进行座谈,并为双方做调解工作,促成业主与物业公司达成协议。 小巷法官进行调解时发现,业主不交物业费的理由五花八门,因此,他们根据每户业主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为其做好协调工作。紫郡小区的杨某指出,之所以不缴物业费,是因为楼上的业主将其140平方米的房子分隔成16间出租给不同的租户,白天和晚上楼上噪音不断,有一次楼上阳台的烟头掉落,烧坏了自己晒在阳台上的棉被。杨某认为这与物业公司的监管不力有很大关系。在小巷法官的调解下,物业公司同意给杨某一定的补偿,杨某较为满意,全额缴纳了物业费。 维权组织的诞生 去年下半年,学府一号小区新成立的业委会与该小区物业公司签订了新的物业合同,在小巷法官的指导下,许多原本向物业公司倾斜的格式条款都得到了修正,业主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更好的保护。 有了业委会与物业公司“抗衡”,业主终于不再势单力薄,原本只在物权法中才能见到的“业委会”终于在自己身边出现,这让很多业主颇感满意。 而在一年前,学府一号小区还没有成立业委会,很多居民甚至不知道业委会是干什么的。是小巷法官悄悄改变着社区居民的生活。 薛海蓉是鄞州法院民三庭法官,也是学府一号小区所在的学府社区的小巷法官。去年4月初,社区居委会负责人找到薛海蓉,说学府一号小区一直都没有成立业委会,也没有召开过业主代表大会,原先的物业合同在半年后就要到期了,希望小巷法官可以帮忙筹建业委会,并在法律程序上进行把关。 薛海蓉经过与其他小巷法官研究讨论,向居委会提交了初步的方案:先成立由8人组成的业主代表大会筹备组,每人负责一幢楼,将召开首届业主代表大会和竞选业委会委员的事宜以短信、书面或当面通知的方式,告知每一户居民,鼓励大家报名竞选业主代表和业委会委员,充分保障每一位业主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在此基础上,再召开业主代表大会。 经过1个多月的筹备,5月22日晚上,学府一号小区首届业主代表大会召开,薛海蓉等小巷法官作为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的筹备组成员及业委会选举的计票人,参加了会议。在小巷法官协助下,社区业委会筹建工作圆满完成。 鉴于筹建业委会的成功案例,去年9月,学府社区小巷法官再次受到学府一号小区所在的首南街道负责人的邀请,和他们共同商议在学府社区成立“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室”的事宜。该社区小巷法官负责人、刑庭副庭长马晓和其他两位小巷法官共同起草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室运行方案》,并将该工作室命名为“阳光天平工作室”。 “阳光天平工作室”成立后,将由“小巷法官”定期为该街道组织庭审观摩、模拟法庭、维权讲堂、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等活动,使该工作室的功能可以得到切实发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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