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了40多条蛇 犯了非法狩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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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岁的李亚全(化名)和40岁的李勇平(化名),都是宁波鄞州区的个体养殖户。两人同住一个村里,平时关系不错。 去年7月下旬,听说村子附近的大山里有很多蛇出没,两人商量,抓一些蛇卖掉,挣些外快。 两人买来铁丝网,自制了70余只捕蛇笼子,放在村子附近的山林中。 经过一段时间的试验,二李发现,这个方法还真能捕到蛇。 在之后的两个多月时间,两人多次利用捕蛇笼子,捉了40多条蛇。 他们将蛇卖掉,赚了4000多元,一人拿了2000元,心满意足地回家了。 此后,当地群众到公安局举报了两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后,两人被检察院起诉到鄞州法院。 鄞州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宁波市林业局、宁波市公安局联合发文规定,宁波市区域内禁猎期设定为每年4月20日至10月20日。李亚全和李勇平违反狩猎法规,已构成非法狩猎罪。结合两人的认罪态度,法院一审判决两人各判决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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