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小巷法官改变社区生活

发布日期:2014-08-28 访问次数: 字号:[ ]


    对于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而言,“小巷法官”是他们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一块金字招牌。2013年年初,“小巷法官”入选宁波市法院六项司法惠民实事。2013年10月,“小巷法官”被作为新时代的“枫桥经验”典型再次进入公众视线。从2011年7月至今,鄞州法院的65名“小巷法官”,以专业法律知识和独特亲和力,为社区居民们排忧解难,化解了一个又一个矛盾纠纷。
    今年年初,家住鄞州区某小区二层的方女士(化名)从国外旅游回来,刚进家门就发现几个房间里污水横流,原来是污水倒灌从抽水马桶大量外泄所致。
  方女士与房地产公司沟通未果,即通过社区居委会向小巷法官求助。小巷法官陈文生得知后第一时间叫上房地产公司负责人,到方女士家中和公共污水管所在地实地查看,又把双方请到一起听他们各自的意见。方女士认为公共排水管阻塞是由房屋质量问题引起的,房地产商对其受到的损失应该承担全部责任,要求房地产商为自己更换地板和墙纸。房地产商认为,在排水管中找出了很多由各家业主投放的废弃物,排水管阻塞与房屋质量问题没有因果关系,房地产商愿意给予方女士一定的补偿,但是方女士要求房地产公司代为更换地板和墙纸的要求过于苛刻。
  看到双方分歧较大,陈文生引导方女士先根据自己掌握的证据初步计算损失金额,以扩大和解的可能性。一周后,陈文生再次组织双方调解时,还邀请了区建设局、街道办事处、区信访办、房地产公司、业主委员会、居委会的相关人员。陈文生从法律专业角度对事件责任做了划分,并劝说双方当事人抓住主要问题,放弃小的争议。
  经过多次协调,方女士与房地产公司达成了由房地产公司一次性支付业主60000元补偿款的和解方案,方女士承诺不再向地产公司提出其他赔偿或补偿要求。双方握手言和,同时均对小巷法官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整个纠纷的化解过程不到一个月时间。 

  自2012年7月,鄞州法院全面推进“小巷法官”活动以来,64名小巷法官入驻鄞州区12个社区。“小巷法官”不同于一般的普法服务,其更注重矛盾纠纷的源头性预防和实质性化解,原本需要诉讼才能解决的复杂纠纷,由于小巷法官的介入,得以在短时间内顺利化解,真正实现了优质司法服务向最基层延伸。

  陈文生是鄞州法院立案庭庭长,同时他又是该社区小巷法官负责人。在法院,他是穿着法袍的法官,同时要负责立案、信访和小额速裁审判等诸多事宜;在小区,他是居民的知心朋友,定期坐堂接受居民法律咨询,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答他们的困惑,遇到需要调解的案件,就主动上门帮助居民化解纠纷。
  “我很喜欢小巷法官这份‘兼职’工作,其本质是利用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帮助社区居民。因为我是法官,他们信服我;因为我是他们的邻居,他们信任我。这两种优势让我可以更好地进行调解工作。”陈文生这样诠释自己对小巷法官的理解。
  今年4月的一个清晨,鄞州区某小区保洁人员黄女士从一幢居民楼的楼顶坠楼身亡。死者亲属认为,黄女士早上带工具出门清理垃圾,构成工伤,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而用人单位某物业公司则认为,公安机关未排除自杀,且死者工作时间应从早上8时开始,工作地点应在地面,不同意赔偿。
  该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进行了3天的调解,因双方争议较大,一时陷入僵局。眼看一场官司不可避免,社区居委会为尽快化解纠纷,向社区小巷法官求助。
  第二天,小巷法官先登门安抚死者亲属,从情理角度动员死者亲属考虑当初系居委会、物业公司照顾死者身体不好入职的情况,作必要的让步。同时,又动员物业公司从人性化角度考虑死者的家庭情况,并分析诉讼可能产生的风险,予以适当补偿。通过一下午的思想工作,双方虽都有调解意愿,但差距仍然较大。
  次日下午,小巷法官再次协助社区组织调解,通过法理、情理的分析,双方均同意作出让步,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物业公司一次性补偿死者亲属10万元。为防止后续再次引发纠纷,小巷法官又手把手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详细、规范地做好调解笔录、调解协议。
  在鄞州法院收到的大量诉讼请求中,不少是涉及物业公司状告业主拖欠物业费的,仅2012年12月,就有1041户业主成为被告。

  面对数量巨大的物业欠费纠纷,小巷法官们以自身独特的“属地优势”,担当起化解矛盾的“老娘舅”,他们深入社区召集物业公司、欠费业主代表进行座谈,并为双方做调解工作,促成业主与物业公司达成协议。

  2014年新春到来之际,宁波本地媒体刊登了这样一则新闻:东湖花园内河上惊现3只充气“大黄鸭”,成为小区一道独特的风景线。据了解,这是东湖花园十几户业主共同集资购买的。
  “现在小区物业公司服务水平提高了,小区环境治理得不错,我们心情也舒畅了很多,心甘情愿自己花钱,给小区增加一点过年气氛。”其中一位业主说。
  而在2012年,东湖花园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还异常尖锐,物业公司为很多业主拖欠多年物业费而头疼,而业主也对物业公司表现出很大的不满。这其中的改变,离不开小巷法官的努力。
  2012年11月24日下午,东湖社区(东湖花园所在社区)的3名小巷法官来到该社区的“小巷法官办公室”,召集物业公司负责人、拖欠物业费业主代表,召开了恳谈会,充分听取业主们拖欠物业费的原因。
  恳谈会上,业主们直言不讳——
  “你们物业公司什么时候能及时把垃圾桶清理干净,我们什么时候交物业费!”
  “小区花园有人种菜你们也不管,凭什么让我们交物业费?”
  “物业公司对小区共有部分的管理可谓一塌糊涂,公共设施破坏严重,有的已经很陈旧了,都没有换。”
  说到公共设施,物业公司负责人满腹委屈:“我们也想换新的,但是那么多业主不交物业费,哪里有钱买新的?”
  “我明白了,这是一种恶性循环,物业公司服务不好,业主不肯交钱,于是物业公司服务就更不好。”鄞州法院原民二庭庭长(现任大嵩法庭庭长)、东湖社区小巷法官负责人陈高龙说。
  陈高龙一总结,在场的人纷纷点头,他继续说:“不管是业主,还是物业公司,大家都希望解决问题是吧?”大家再次点头。
  “我给你们出个主意,你们听听看行不行。”陈高龙说,“那么多业主不肯交钱,物业公司的服务态度必然是有问题的,你们应该先端正自己的态度,向业主表明自己会提升服务质量的意愿,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可以先从及时清理垃圾、加强共有部分管理这些不需要额外花费的事物做起。这样,业主就会改变对你们的看法,就愿意把物业费交上来,然后你们再更新公共设施,这样,恶性循环就会变成良性发展。”
  物业公司负责人听后当场表态,在一周内出台物业管理整治方案,在场业主也表示,自己懂得做人的基本道理,如果物业公司做得好,不可能拖欠物业费不付。
  一年多后,物业公司负责人再次遇到陈高龙时,仍对这次恳谈会记忆犹新。他说多亏了小巷法官给他们创造这样的机会,让物业公司认识到自身存在那么多的不足,原来服务水平提升了,业主自动缴费率真的会随之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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