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贵犬种藏獒被撞死 被告赔偿近6万元

发布日期:2014-09-12 访问次数: 字号:[ ]


    开车撞死他人饲养的名贵藏獒,应该如何承担赔偿责任?9月11日,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通报了一起开车撞死藏獒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判决两被告赔偿57200元。
    2013年4月下旬,老刘驾驶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经过鄞州区某村村口右转弯过程中,碾压了一只与其同方向奔跑的成年藏獒,并致该藏獒当场死亡。而藏獒所有人老叶,当时正在不远处忙于自己的事务,没有看管藏獒。
    经交警部门认定,老刘应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藏獒所有人老叶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双方对藏獒赔偿事宜协商不下,老叶将车主老刘和该车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鄞州法院,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4000元,其之外的损失296000元由老刘承担70%。
    鄞州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个案子,原告的损失即藏獒的价值该如何认定,是双方的争议的焦点。原告老叶认为,其遭受的损失共计30万元,其中小藏獒购买价格为8万元,6年的饲养成本12万元,成型藏獒的增值价值为10万元。被告保险公司则认为,发生交通事故后,该公司对藏獒进行了定损,金额为15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老刘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行驶时疏忽大意,在已提前发现所驾车辆旁边同方向跑动的大型犬(藏獒)的情况下,实施右转弯未采取规避措施致事故发生,应承事故主要责任;原告放任其所有和管理的大型犬(藏獒)独自外出活动,其行为违反《宁波市限制养犬规定》相关规定,其过错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应承担次要责任。
    关于原告损失如何确定的问题,据悉,因本起交通事故中死亡的藏獒已不存在,法院经查无对藏獒的价值进行鉴定或评估的专门机构,故死亡藏獒的价值只能参照市场认定。根据法院对专业饲养藏獒的养殖场和个人的调查走访,成年藏獒的价格要根据藏獒的品种、血统及体型、毛色、头门等确定,普通成年藏獒的价格一般在每只7万元左右。原告的藏獒系2008年以8万元价格购买(时系小藏獒,事故发生时该藏獒已成年),因原告现无有效证据证明该藏獒系优等品种,故法院认定原告因藏獒在本起交通事故死亡的经济损失为8万元。
    其中被告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财产赔偿限额内先予赔偿共计4000元,剩余损失76000元中的70%计53200元由被告老刘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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