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有个“老赖”哥哥,他假期连门都不敢出

发布日期:2019-10-23 访问次数: 字号:[ ]


   我们衢州抓到了你们的被执行人林虎!”“我们杭州抓到了你们的被执行人林虎!”国庆假期的最后一天,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的执行备勤干警小郑在15分钟内先后接到了两个电话,顿时一头雾水。待了解真相后,小郑不禁感慨,真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啊!

    随后,小郑向笔者讲述了他收获的国庆执行备勤小“彩蛋”——一出精彩的真假“老赖”现形记。

    六旬老人成“老赖”

    林虎(化名)是一起车辆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已年过六旬。

    2015年,他曾将一辆出租车出租给陈某使用,陈某交了押金,双方约定合同期满押金当天退还,如违约需支付违约金。

    合同到期后,林虎将车辆收回,但迟迟不肯将押金退回。2018年12月,无奈之下陈某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林虎退还押金并支付违约金合计2万余元。

    鄞州区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林虎应退还原告车辆押金及违约金2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林虎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限制高消费令等法律文书,但林虎一直与执行法官“躲猫猫”,既不还款也不肯露面,其名下亦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陷入僵局。

    从衢州“闪现”杭州

    法官,我们衢州这边抓到一名男子,很像你们那个叫林虎的被执行人啊……”2019年10月7日下午,小郑接到了衢州某派出所民警的电话。

    小郑赶紧联系了该案的执行法官杨法官。听到消失许久的被执行人竟然出现了,杨法官也很兴奋,向民警详细了解了该名男子的情况。

    民警在电话里告知,他们刚刚通过人脸识别系统抓到了一名疑似被执行人林虎的男子,但其身份证显示该男子名叫“林华”(化名),身份证号码也与被执行人林虎的不一致。民警进行第二次人脸比对,发现该名男子与被执行人林虎的相似度为98%。

    我叫林华,不是你们要找的人,但是我有一个哥哥就叫林虎,我们俩长得很像。”衢州的派出所内,该男子对民警说道。

    因一时无法确认其身份,不可贸然拘留,杨法官考虑再三,并向领导汇报后,最后决定让民警同志将这名男子放了。

    没想到仅仅过了15分钟,备勤干警又接到了来自杭州的电话:“杭州火车站抓到了被执行人林虎!”

    经过人脸比对,这名男子与被执行人林虎的相似度为100%,但是这名男子手持的身份证上显示的名字也叫“林华”,身份证号码也与被执行人的不符。

    随后,杭州的民警将该男子的身份证拍照发送过来,杨法官比对后发现,除了身份证上的照片不同以外,这名杭州“林华”的身份证与衢州“林华”的身份证竟然一模一样,身份证号码都是同一个。

    居然出现了两个身份证号一样的人,孰真孰假?

    尽享拘留所“超长假期”

    法官通过民警告知这名杭州的男子:“衢州也抓到了一个‘林华’,和你的身份证号一模一样,15分钟前刚被我们放走!”

    一听这话,男子立马秒怂,承认他就是真正的被执行人林虎。

    原来他和衢州的林华是两兄弟,两人虽然年龄相差十岁,但是长得极其相似。被法院列入失信名单后,为了不影响出行,他就想到了冒用弟弟身份信息的办法。

    本来我以为我和我弟弟长这么像,冒用一下身份信息不会被发现的。没想到第一次出行就被抓了,更没想到,衢州、杭州隔着两三百公里呢,我们兄弟俩竟然还都在同一天被抓,是我坑了我弟弟啊!”说出实情后,被执行人林虎自觉对不起无辜被连累的弟弟。

    鄞州区法院对被执行人林虎作出了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国庆假期刚刚结束,这位“老赖”哥哥将继续享受拘留所里无缝衔接的“超长假期”。

                    来源:《人民法院报》2019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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