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宁波天马有限责任公司执行系列案

发布日期:2021-03-05 访问次数: 字号:[ ]


【案情简介】自2018年起,鄞州法院陆续受理了多起以宁波天马有限责任公司为被执行人的系列案件。案件受理后,鄞州法院立即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与此同时,详细调查了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及负债情况,得知被执行人不仅仅在鄞州法院涉案众多,在其他法院尚有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且还有大量尚未诉讼案件,初步统计债务金额高达1亿多元。然而,公司的财产仅为位于宁波市海曙区横街镇应山村的厂房土地,但该土地设定有抵押,如果通过拍卖,其市场价值可能尚不足以清偿抵押债务。鄞州法院通过对企业实地勘察和传唤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后,了解到企业因转型过程中遇到经营困难,资金链断裂,目前勉强维持运营,但无力清偿巨额债务。同时,了解到被执行人企业的土地存在收储可能性,若收储成功,价值可能大大增加,不但能够基本清偿债务,并有助于企业继续经营,实现转型。被执行人亦承诺会尽力促成土地收储,并配合法院执行,希望法院能进行调解,帮助企业渡过难关。鄞州法院遂向横街镇人民政府及海曙土地储备中心了解了相关情况,相关部门表示,对该地块确实存在收储意向。后鄞州法院召开了债权人会议向申请执行人解释了相关情况,并征求各方债权人意见,决定暂缓对被执行人房地产的处置工作,等待收储进程。

2019年,海曙土地储备中心决定对被执行人收储,拟收储价格为1.3亿元。该中心开展遂对被执行人企业负债情况进行了调研,要求被执行人明确债务情况,如若收储补偿金额不足以覆盖全部债务,厂房土地无法得到解封的话,则可能不再对被执行人土地进行收储。因被执行人负债金额大,违约时间长,债务产生了大额的利息,经对被执行人的债务本息进行统计后,发现债务本息将远远超出土地收储补偿金。鄞州法院了解相关情况后,主动联合海曙土地储备中心,召集涉案的全体债权人,召开债权人会议,告知相关情况,会后又对各个债权人一一做调解工作,在保证债权人本金及部分利息的前提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债权人放弃部分债权,使被执行人的总债务降至土地收储赔偿金以下。最终被执行人的土地通过了收储决议,于2019年完成收储,并于2019年12月底和2020年6月底分二期将全部执行款3400多万元执行到位。被执行人企业得以继续转型,债权人得以实现债权,相关案件圆满执行完毕。 

【典型意义】为了建立全面规范、可供监管的执行治理体系,切实提高执行质效、提升执行规范,强化人民群众在司法执行案件中的获得感和满意度,鄞州法院出台了《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的实施方案》,规范执行案件节点管理及应达标准规定,以规范化执行促 “六稳”、“六保”的全面落实。本案中,鄞州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严格规范公正执行的同时,找准了各方利益的平衡点,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最大限度减少了对被执行人的影响,助力企业转型升级,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该案中,鄞州法院精准贯彻善意执行理念,护航“六稳”“六保”,营造优化营商环境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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