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法院审判系列白皮书新闻发布会发布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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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法院审判系列白皮书新闻发布会 发布词 鄞州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 张宝琴 各位记者、各位来宾: 大家下午好! 审判白皮书发布的目的是通过权威化与体系化的阐述,为政府部门决策提供参考、为企业完善相关制度提供指导、为公众获取必要的法律常识提供辅导。系列白皮书的发布也是加强法院自身建设的有效途径,每一本白皮书的撰写,都是法院对自身工作进行审视、检查的过程,也是法官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系统梳理、深入研究的过程。 本次发布会五本白皮书全面、动态地反映了电信诈骗、婚姻家事、医疗纠纷、金融审判、公司股权五大领域的审判工作情况,兼顾各方需求,也提炼了审判工作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凝聚着我院审判调研的智慧与心血,下面我一一为大家进行介绍和说明。 首先是婚姻家事审判白皮书,婚姻家庭方面的内容是与我们生活最贴近的,该白皮书对我院近三年来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审理情况进行了梳理,对离婚案件的特点进行了分析,同时提出了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以我院家事审判改革内容作为切入点,系统介绍了我院在家事审判工作中引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审判队伍、审判方式、工作机制、家事案件诉讼程序等方面进行的积极探索及取得的成效。同时,以典型案例加点评的形式,对于彩礼返还、人身保护令申请等问题进行了分析,为有效化解家事纠纷、为家庭和谐以及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借鉴。 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主要类型有抚养赡养纠纷、离婚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继承纠纷以及同居关系析产、分家析产、婚约财产等其他类型纠纷。 根据统计,2019年-2021年鄞州法院受理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离婚案件占比均达三分之二以上,可见,家庭矛盾主要集中于夫妻之间。离婚案件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1.起诉主体女性居多。 2.年龄分布集中,80后已逐渐成为离婚率最高的人群。 3.性格不合占绝对多数,性格不合的原因包括双方教育背景、家庭环境、个人喜好等方面的差异以及生理缺陷、家庭成员融洽度等因素。现代婚姻家庭生活中,越来越注重对个体感受、个人生活自由度等主观幸福的追求,家庭成员间的相互包容度正逐渐降低,这些都是性格不合导致离婚的主要原因。 4.抚养权归属争议较大。离婚案件中,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占比为87.63%,其中90%以上的案件双方均主张子女抚养权。 5.财产类型复杂、财产价值较高。99%以上的离婚案件都存在财产分割问题,不仅有存款、房产、公积金,而且有股票、基金、保险、家养宠物、游戏装备、虚拟货币等新型财产。 6.电子证据较为常见,近年来离婚案件中手机短信、微信记录等电子证据出现的比例较高,但多数当事人由于法律以及通讯知识薄弱,所提交的电子证据在举证方式以及证据效力方面多存在瑕疵,对自身事实主张并未起到应有的证明作用。 鄞州法院以家事改革为契机,结合区域实情,以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为目标,探索出了一套有别于传统民事审判的家事案件改革举措,取得了良好效果。 在审判机制方面,主要有以下几点创新: 1.全面落实不公开审理原则。 2.建立家事调查员制度。家事案件证据收集难、事实查明难,鄞州法院建立了家事调查员制度,通过委托家事调查员对当事人的婚姻家庭状况及未成年人的抚养状况等进行调查,为法官裁判提供有力参考。 3.确立家庭财产申报制度。对于离婚案件,鄞州法院要求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填报《家事案件当事人财产申报表》,全面准确地申报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夫妻共同财产状况,并列明逾期不申报、不如实申报和故意隐匿财产的法律后果,从而减少因隐匿财产导致的矛盾激化。 4.设立婚姻冷静期制度。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根据案件情况可依职权或依双方当事人申请设置不超过6个月的冷静期,冷静期内,审判人员会同家事调解员、当事人亲友一同做说服工作。2019年来,已有20余起案件通过设置冷静期,当事人双方和好。 5.推行当事人本人到庭制度。基于家事案件身份关系的特殊性,当事人本人到庭有利于法院查清事实,准确裁判,也有助于当事人消除误会、恢复情感、促成和解。鄞州法院通过电话确认地址、上门送达、庭前电话告知加短信告知等多种方式,敦促当事人到庭应诉。 在强化司法保护方面,鄞州法院注重保障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合法权益: 1.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在抚养权纠纷案件中,对于不满八周岁子女的抚养问题,通过单面镜观察室了解子女与父母双方的亲疏程度,并将此作为裁判的参考。对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充分征询子女意愿。对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案件,充分运用撤销监护人资格制度进行帮扶。 2.建立反家暴人身安全保护机制。自反家暴法实施以来,鄞州法院即与区公安局、区妇联、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与执行的实施细则》等文件。对于因遭受家庭暴力而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在人身保护令做出后,同时向申请人、被申请人及村(居)委会、派出所等送达裁定,要求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确保反家暴工作落到实处。 3.加强对老年人的特殊保护。对于老年人因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提起的诉讼,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依法予以减、免、缓交诉讼费,并加大对老年人的司法救助力度。对于老年人行动不便的案件,采取承办法官主动上门送达、就地调解的方式,并充分利用移动微法院,进行线上质证、开庭、调解等,让老年人“一次都不用跑”即可完成案件的全部审理。 4.引入心理疏导机制。鄞州法院与专业机构进行合作,对在审理中或判后回访中发现的可能有心理障碍的未成年人及确有必要的当事人引入心理疏导机制,进行心理评估、干预和疏导,及时缓解未成年人因家庭变故、家庭暴力等引发的心理压力。 以上是鄞州法院近三年婚姻家事案件审理及家事审判方式改革的总体情况,此外,我们还从彩礼返还、离婚时未成年人的抚养权、对共同财产赠与小孩约定的撤销、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在继承时的权利等五方面分别选取典型案例。 如案例一中,男女双方订立婚约操办了婚礼并在一起共同生活了8个多月,但未办理结婚登记,后因琐事发生矛盾,男方要求返还26万元彩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本案中,被告依法应当返还彩礼,但在具体金额的确定上,应当注重保护女方的合法权益,综合考虑双方同居时间,女方怀孕、流产等对身体造成伤害状况等因素,酌情确定彩礼返还款项为8万元,对于小额给付以及交往中给付女方金银首饰一般不予认定彩礼,而是认定为赠与。 在案例三中,男女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两套房产归婚生小孩所有,后男方拒绝履行起诉要求撤销赠与。法院认为,离婚协议系双方为解除婚姻关系而设,其所涉及的财产分割、子女抚育条款等均系出于解除双方身份关系的动机,因此,双方基于离婚事由将自己的共同财产处分给子女的行为,可认定是一种目的赠与行为和具有一定的道德义务性质,该赠与依法不能随意撤销。故对男方要求撤销离婚协议中赠与房产之约定并重新分割的诉求不予支持。 在案例四中,男方非但不照顾患有疾病的妻子,反而对其进行殴打、驱赶。故法院依法审查后支持了女方的申请,依法发出人身保护令。同时,法院在审理中借力当地政府和基层组织,协调帮助确定了女方有权在该地的拆迁房分配中获得一人份额的拆迁房屋面积,解决了女方的生活困难。2016年3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家庭暴力受害者可以独立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我们也是想通过本案,提醒家庭弱势成员在面对家庭暴力时要及时采取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等方式保护自己不再受伤害。 婚姻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妥善解决离婚纠纷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希望能通过本次发布会,借助媒体力量,齐抓共管,坚持源头预防与事后处理两手抓,妥善处理和化解离婚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今天发布的第二份审判系列白皮书是医疗纠纷审判白皮书,2019年-2021年,鄞州法院审结医疗纠纷案件158件,涉诉主体主要集中在公立医疗机构,每年均占总结案数量的80%以上,民营医疗机构涉诉案件数量不多,但所占比例逐年增长。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公立医院特别是三甲医院聚集了大量的优质医疗资源,接诊的患者数量相对较多,患者就诊时预期较高,医疗纠纷发生概率也相应增加,导致三甲医院涉案占比较重,数量远超其他医院。此外,当患者存在多次转院、涉及多个医疗行为时,患者以上述医疗行为共同侵害其权益为由诉至法院时,也会导致三甲医院涉案数量相对增多。 而民营医疗机构涉诉案件主要集中在美容整形、妇产、特殊康复护理、牙科四个领域。 通过对近三年审理现状的各项数据进行梳理,发现医疗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典型特征: 一是司法裁判依赖鉴定程度高。医疗纠纷案件委托鉴定比例较高,主要是因为医疗纠纷案件具有高度专业性,判断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时,需依赖专业知识、经验、技术及临床鉴别能力,而法官一般不具有医学专业知识,对于涉及到医疗专业性问题的判断往往需要通过鉴定确定。通过数据分析来看,在鉴定机构认定医院无责的14起案件中,有6起案件法官综合考虑了损害后果、医院医疗服务细微瑕疵、公平正义原则等因素,判由医院承担部分补偿责任,其余均遵从鉴定结论予以判决驳回。 二是患方对于医疗服务期望高。随着医疗领域自身的逐渐规范化,加之医院在医患矛盾调处中积累的不少经验,病历书写不规范、记录不详实、篡改病历等低级错误逐渐减少,医患双方矛盾争议点逐渐转移到诸如处理欠及时、告知欠规范等细节问题上,如2021年鄞州法院就审理了一起直接以患者知情同意权为由提起诉讼的医疗纠纷案件。这一方面说明医院在诊疗记录上日趋规范,另一方面也体现了患者对诊疗服务的期待、要求越来越高。民法典虽对患者知情同意权予以进一步阐释,但并未明确具体操作界限,特别是在损害后果与因果关系的认定上司法实践存在较大争议。 三是新类型案件患方举证难度高。新型医疗领域例如美容整形、口腔医学、眼科等案件层出不穷,因从事新型医疗领域经营的多为民营医疗机构,受经营管理制度、执业人员流动性大等因素影响,案件审理中经常发生患者病历材料缺失、病历不完整、医疗产品无法溯源、医师资质证明无法提供等情况。因医疗损害鉴定主要依据相应的病历作为鉴定材料,仅依靠医院简单的病历不能反映患者完整的诊疗过程,加上患者对医美等风险性认识不足,在治疗前通常没有进行相应的检查,没有证据证明医疗行为发生前的身体状况,一旦发生医疗纠纷,患者难以完成举证责任,多因鉴定依据不足而导致鉴定不能,或者是因鉴定机构缺乏相应资质的鉴定人员而难以进行鉴定。此外,对于电子病历与纸质病历的真实性等如何进行甄别也逐渐成为新的难题。 面对日益增多的医疗纠纷和日趋尖锐的医患矛盾,传统解决方式难以有效应对。对此,2008年3月,宁波市在全国率先通过引入保险理赔处理机制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通过独立、公正的第三方力量,增加医疗纠纷处置的公平性、专业性和规范性,形成了预防处置医患纠纷的“宁波解法”。根据相关统计数据,两种机制在近几年的医疗纠纷处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80%以上的医疗纠纷通过诉前协商和调解解决,进入司法程序的不到20%,在功能、效益和效果上早已远远超过了诉讼。 基于以上对鄞州法院近三年医疗纠纷案件诉讼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的分析,我们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是改进医疗服务模式,提高医务人员责任意识,持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二是强化行业监督,加强医务管理,借助现代科技提供便捷服务; 三是加强诉源治理,注入鄞法元素,完善医患纠纷“宁波解法”; 四是完善惩治机制,加强判后答疑,营造和谐共享的医患关系。 以上是我院2019年-2021年医疗纠纷案件审理概况,通过对审判经验进行总结和提炼,对审判难点和现实问题进行解读和分析,提出对策和建议,特别是对医疗纠纷的“宁波解法”进行了全面的介绍,希望在诉源治理的背景下,法院可以借助“宁波解法”平台,妥善处理医疗纠纷案件,进一步探索符合医疗纠纷案件特点的审判机制,为促进医疗环境和医患关系的良性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第三份审判白皮书是金融借款纠纷审判白皮书,对近四年来全区金融借款案件审理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其中存在的法律风险点,并就如何防范法律风险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希望通过合理保护金融机构和各方经济主体的利益以服务实体经济,维护金融秩序的健康稳定,促进资本市场的有序发展,构建充满活力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第四份是公司纠纷审判白皮书,对我院近三年公司纠纷案件的审判情况进行了调研,在摸清现状、找出问题、分析成因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了公司类纠纷案件应有的审判理念,剖析审理中发现的如股东知情权类、公司决议类、公司解散类案件的常见问题,提出了规范公司治理的相应对策和建议,希望能够为推动公司内部治理不断完善、更好地保护中小股东权利及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有益参考。 第五份是鄞州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审判白皮书,对我院近三年受理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进行了研判,归纳总结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特点、案件产生的主要原因及审判工作的主要做法,对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为民众提供参考,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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