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浙0212评字第3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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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 甬信驰评字<2023>第143号
一、绪言 宁波市信驰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车牌号为桂BA5736车辆进行了鉴定评估。本机构鉴定人员按照必要的程序,对委托鉴定评估车辆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征询,对委托评估车辆在2023年07月1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格作出了公正反映。现将车辆评估情况及鉴定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二、委托方与车辆所有方简介 ① 委托方: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委托方联系人:蔺法官 ② 根据车辆信息表所示,委托车辆车主:*** 三、评估目的 根据委托方的要求,本项目评估目的: □交易 □转籍 ☑拍卖 □置换 □抵押 □担保 □咨询 □司法裁决 □典当 □其他 四、评估对象 评估车辆的厂牌型号(东风牌EQ7160LS1B2);牌照号(桂BA5736);发动机号(S2PK797);车架号(LGJF1FE07JT415302);登记日期(2018年09月19日);年检有效期至2024年09月30日; 五、鉴定评估基准日 鉴定评估基准日:2023年07月11日 六、评估原则 严格遵循“客观性、独立性、公正性、科学性”原则。 七、评估依据 (一)行为依据:(2023)浙0212评字第394号 (二)法律、法规依据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三)产权依据 委托鉴定评估车辆登记证书编号:450015511463 (四)评定及取价依据 1、技术标准资料:《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和《国 家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排放的相关规定》 2、 技术参数资料:汽车技术参数 3、 技术鉴定资料:机动车鉴定评估作业表、车辆安全检测报告(年检) 等其他有关资料 4、 其他资料:车辆价格网页资料 八、评估方法 □重置成本法 ☑现行市价法 □收益现值法 □其他 计算过程如下: 1. 重置成本:因该车鉴定评估目的为拍卖,故重置成本131800元; 2. 成新率:采用综合分析法计算成新率为65.2% 评估价值:42900元 九、评估过程 按照接受委托、验证、现场查勘、评定估算、提交报告的程序进行。 十、评估结论 车辆评估价格:42900元,金额大写:肆万贰仟玖佰元整;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1.该车已查封;已抵押;违法未处理; 2.经“公安交警信息网”查询截止到2023年07月11日该车有交通违法记录4条,扣0分,罚款500元;具体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信息为准; 十二、评估报告法律效力 (一) 本项评估结论有效期为一年,自评估基准日至2024年07月10日止; (二) 当评估目的在有效期内实现时,本评估结果可以作为作价参考依据。 超出评估报告有效期,需重新评估。另外在评估报告有效期内若被评估车辆的市场价格或因交通事故等原因导致车辆的价格发生变化,对车辆评估结果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也需要重新委托评估机构重新评估; (三) 鉴定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其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为 本项目评估目的使用和送交机动车鉴定评估主管机关审查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目的;因使用本报告书不当而产生的任何后果与签署本报告书的鉴定评估机构无关;未经委托方许可,本鉴定评估机构承诺不将本报告书的内容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附件: 一、 司法评估委托书 二、 机动车鉴定评估作业表 三、 车辆信息表复印件 四、 鉴定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 评估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 六、 鉴定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七、 车辆照片
注册二手车鉴定估价师(签字、盖章) 复核人(签字、盖章)
宁波市信驰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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